江苏省重启直购电试点 或成为电力改革突破口
电监会发布《关于江苏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明确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等8家电力用户与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等8家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直接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从10多年前一些省市尝试直购电,到2010年国家几部委叫停,再到如今江苏重启试点,直购电在我国的推广之路并不顺畅。专家分析认为,直购电试点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积极信号,将有望提高电运行效率,最终建立价格由价值决定、反映供求关系和能源消耗补偿的定价机制。
直购电交易,用电大户省了不少钱
“今年3月试行直购电交易,到目前各方反应都很好。”江苏电监办市场价财处处长季刚勇说。
直购电让用电大户省了不少钱。比如,国信扬州电厂直接销售给大洋船厂的电价为0.5元∕千瓦时,加上其他成本,综合电价约为0.67元∕千瓦时。而此前向电公司购电,大洋船厂的平均用电成本约为0.7元∕千瓦时。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从今年3月份到明年2月份,船厂向电厂购买1亿千瓦时的电量。按此用电量计算,大洋船厂可节省300万元。
其实,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电力需求持续不旺、电力供应明显过剩的情况下,四川省就开始进行直购电交易的尝试。2008年下半年,四川正式出台规定试点直购电,并规定直购电价格区间设定在上电价的50%到95%之间。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处长卿三红介绍,试点直购电的第二年四川便实际执行了150多亿千瓦时直购电电量,为企业减少电费成本17.9亿元。
“通过直购电方式获得的电价,相比于正常电价的优惠幅度在0.04元/千瓦时左右,按照每吨电解铝耗电1.4万多千瓦时算,吨铝的成本可降低近600元。仅设在眉山的电解铝厂每年用电可节约近1.4亿元。”四川启明星铝业公司董事长周俊华说。
电价应当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
“直购电有利于培育直接、自由交易的电力市场,从而打破*府主导电价的模式,促进‘计划电’向‘市场电’转变。”卿三红说。
直购电模式下,电厂不吃亏。江苏首批参与直购电试点的8家电厂,除沙洲电厂销售给东风悦达的电价低于0.455元∕千瓦时外,其余7家电厂的销售电价都在0.46元—0.5元∕千瓦时之间。0.455元∕千瓦时是燃煤机组脱硫“标杆电价”,是此前上述8家电厂把电卖给电公司的价格。
“这对于发电企业和用户而言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季刚勇说,8家发电企业一个月总共可增加200万元收入,8家用户企业则减少400万元开支。扬州大洋船厂有关负责人说:“不仅降低了用电开支,还免受拉闸限电的困扰。”
江苏省电监办主任顾瑜芳认为,长期以来,电价没有完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直购电有利于企业和电厂对价格迅速反应,并提高电运行效率,最终建立价格由价值决定、反映供求关系和能源消耗补偿的定价机制。
与其他试点省份不同的是,江苏此次参与直购电的发电、用电企业,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沾亲带故”,而非钢铁、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这主要是出于响应节能减排号召、优化配置资源的考虑。”季刚勇说,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显然有利于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配置。
试点必须直面电力供应偏紧和公平等问题
国家电(微博)陕西省电力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10家火电企业的平均上电价是0.3964元/千瓦时,居民用电价为0.4983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电为0.8531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为0.5881元/千瓦时。据介绍,电力购售之间每千瓦时0.1元至0.4567元的账面价差,包含输配电费、线路损耗费等多种成本,以及电企业的合理利润等。
有专家坦言,要推广直购电交易模式,难度相当大。“目前江苏直购电交易电量比较小,对于电公司的冲击还不大。”该专家说,“江苏省电力公司的用户中,超过六成是大用户,如果试点推广,电效益无疑会受到较大冲击。直购电交易量一旦过大,电肯定反对。”
据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理事长赵永仁介绍,目前电价的核算方式不透明,尤其是输配电费、线路损耗费等更是一笔乱账。赵永仁说:“一般来讲,电输配电的合理成本构成包括技术成本、人员工资、管理成本等,但在实际核算过程中,说不清的交叉补贴和销售环节各种形式的收费也加入其中。这些附加成本最终都反映到了销售电价上,导致上电价与销售电价之间的价差过大。”
在目前电力供应普遍偏紧的背景下,也有人对直购电表示担忧。四川电监办一名负责人表示,缺电时,直购电势必造成电的平均购电价上升,进而推动销售电价的上涨。直购大用户不仅规避了应承担的社会电价负担、基金、附加及交叉补贴等费用,而且直购的低电价将造成同行业用户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如2008年川投*磷厂试点直购电后,对其他*磷用户冲击很大,德阳地区*磷企业用电量从7亿千瓦时下降到了4亿千瓦时。